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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為外遇產女,因此跟法官訴請離婚,請問法官會准許嗎?
人妻因為生重病最後變成植物人,結果丈夫卻因為外遇產女,訴請離婚敗訴,這名人妻是在科技公司上班的,而後來因為免疫系統出問題,得了急性瀰漫性腦炎,類固醇治療後沒恢復,得像植物人一樣,臥病在床,先生前年找來外籍女看護,卻和對方發生外遇婚外情,最後先生還讓這名女看護懷孕。
因為得了一場重病,婦人就像其他長期需要照護的病人一樣,必須躺在安養中心,讓人照顧,離開原本溫暖的家不打緊,先生還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院判決丈夫外遇在先,不准離婚。其實原本婦人和先生是一家幸福和樂的家庭,有一對兒女,卻因為生病必成植物人,在金融業上班的先生一邊忙事業,一邊照顧家庭,前年請了外籍看護,幫忙打理家裡,雙方發生外遇,發現看護懷孕後,就把妻子送到安養中心,打離婚官司。
根據大愛徵信社了解男子的小孩說,今年妹妹才出生,發現父親外遇再先,過失較大,違背夫妻的忠貞義務,判不准離婚,法官也知道這件事情,因此最後是不准這名誇張的男子離婚,大愛徵信社,除了可以幫忙外遇證據交到當事人手上,也採用合法抓姦方式,全程請警察來做外遇蒐證。另外也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有法律顧問讓我瞭解在法律上該如何爭取,才能夠順利離婚,又爭取到配偶應有的財產權利。https://creditbox.org/tracingnew/徵信服務-工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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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員兩名
新台幣5,000元
一天
延長調查
新台幣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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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開銷
依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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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過程有瑕疵,再婚變無效?
自由時報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眉儒兩年前與先生大雄協議離婚時,離婚證人沒有現場見證,也沒有親筆簽名;但兩人去戶政登記時還是順利離婚了。但是最近眉儒得知這樣的離婚過程有瑕疵,可能會離婚無效,她非常擔心,徵信社不知道該怎麼辦?
雖然前夫大雄已經再婚了,而她自己也有交往的對象,但是她還是很憂慮,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補救的措施可行呢?
賴淑玲律師詳解:
離婚必須具備兩個以上的離婚證人才有效,而所謂的離婚證人,徵信社必須對於離婚的行為「親見(或)親聞」才能發生見證的效力。
換句話說,離婚的證人必須在場「親自看見」離婚的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親見),或至少從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口中都「親自聽到」並確認雙方離婚的意願(親聞)。徵信社眉儒與前夫大雄協議離婚時,離婚證人並沒有在場見證,所以雖然辦妥了離婚登記,但離婚無效,也就是兩人的婚姻關係並不因此而消滅。
前夫在前婚姻關係未消滅前就再婚,是為「重婚」。不過,如果大雄與其再婚的妻子,雙方都是因為善意且無過失而信賴戶政事務所的離婚登記效力,以為大雄已經正式與眉儒離婚之後才再婚,那麼依96年5月新修正的民法第988條及第988條之1的規定,在此情況下反而是善意的再婚才會受到法律保障。
也就是說,眉儒與大雄的婚姻關係,雖然不會因為無效的離婚登記而消滅,但是卻會在大雄再婚的同一時間裡消滅,所以現在眉儒還是可以放心地結婚。 -
離婚未依約付生活費,我該如何是好?
蘋果日報
讀者JANE:
我與前夫於二○○一年五月離婚,離婚協議書註明兒子監護權歸我,前夫要按月付生活費,但沒註明付到何時。今年二月,他與別的女人同居,我請他立同意書付生活費,給兒子、女兒每月三萬元,付到二○一四年七月止,如不付生活費,兒子改母姓。前夫及兒子在同意書上有簽名,但沒有見證人,兒子明年大學畢業,還沒當兵,如果前夫不付生活費,尋人免費諮詢可否至法院提告?
後來前夫又說生活費要減半,兒子要求立同意書簽名,前夫拒簽字,但口頭答應,我們有錄音存證,如果前夫不支付生活費,兒子可否拿今年二月簽的同意書及後來的錄音,控告前夫?尋人免費諮詢兒子可否事先聲請拋棄父親所有的財產與所有的債務?
律師楊擴舉答:
由於讀者的前夫與兒子都在該份同意書上簽名,因此契約已經成立,如果讀者前夫不依約支付生活費,而讀者的兒子已成年,就可以由兒子直接向法院提起履行契約的民事訴訟。如果兒子尚未成年,尋人免費諮詢則可以由讀者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兒子提告。
可先寄存證信函
建議讀者可先對前夫寄發存證信函催告依約支付生活費,若前夫不理,讀者或您的兒子便可以今年二月簽的同意書,加上後來的錄音存證錄音帶,向法院要求前夫履行承諾。另外,因繼承是被繼承人死亡後才會發生,而讀者的前夫尚健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記者張琦珍採訪整理 -
離婚時夫妻財產怎麼分?
曉真與道明結婚時娘家給了一棟房子作為嫁妝,結婚後,道明在曉真的協助下自己創業,現在已是一家公司的大老闆。但是道明在事業有成後即移情別戀,曉真不想欺騙自己,便和道明兩人協議離婚。但是道明在離婚前,便已陸續將自己名下財產作轉移,面對道明的惡意脫產,曉真不知該如何處理自己的財產,才不會有損自身權益呢?
如果曉真與道明沒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那麼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之一,按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這時應該注意二點,一是婚前財產並不列入分配,二是限勞力所得才必須分配,如果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或是慰撫金,就不必列入分配。所以,曉真和道明離婚後,剩餘財產依法原則上要平分。
但是道明的惡意脫產,使其名下沒有財產,曉真不但分不到兩人共同努力打拼賺來的錢,反而是自己多年來辛苦上班的血汗錢要分出一半來給道明,這樣不合理的狀況在台灣實在屢見不鮮。
為了避免惡意脫產,而影響他方配偶的權益,經過婦女團體的努力,九十一年六月修正時,已經增訂「追加計算」的規定,也就是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而且就其不足額的部分,還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受領的第三人請求返還。
但是根據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三第三項規定,對於第三人的請求權,應該要在知道自己分配的權利受侵害起兩年內,並且從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的五年內,一定要行使,也就是說,離婚後超過五年,就不能再向第三人請求返還了。
例如,太太在離婚四年後才表示「我剛剛知道我前夫脫產給老李,我要向老李請求返還」,原本她應有兩年的時間可以行使,但是因為距她離婚滿五年只剩一年,所以她必須要在一年之內行使,否則五年一滿,就不能再向第三人請求了。
另外有關現存之婚後財產的價值計算,原則上是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若夫妻是因為判決而離婚的話,依第一千零三十條之四第一項但書的規定,是以起訴時為準;另外如果是「追加計算」的情形,外遇其婚後財產的價值是以處分時為準。
在實務上,往往有為了避免對方脫產、確保將來強制執行,而提供擔保金,對他方的財產施以假扣押的情形,但一般情況下,法院裁定的擔保金額大約是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左右,這對長期為婚姻生活犧牲、外遇貢獻而處於經濟上弱勢之家事勞動者而言,實在很不公平。
本來,婦女團體為了解決此一困境,曾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增訂一項「債權人請求係基於家庭生活費、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外遇但此一規定並沒有和民法親屬編同時通過三讀,而是遲至九十二年二月七日才由總統公布。
修法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係基於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因為這一次民事訴訟法大幅修正,變動的條文將近三百條,而且涉及到第三審採行言詞辯論程序,及律師認許制度等重大變革,司法院訂定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為施行日期,因此這個十分之一擔保金額的規定,現在已可適用。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
離婚時夫妻財產怎麼分?
曉真與道明結婚時娘家給了一棟房子作為嫁妝,結婚後,道明在曉真的協助下自己創業,現在已是一家公司的大老闆。但是道明在事業有成後即移情別戀,曉真不想欺騙自己,便和道明兩人協議離婚。但是道明在離婚前,便已陸續將自己名下財產作轉移,面對道明的惡意脫產,曉真不知該如何處理自己的財產,才不會有損自身權益呢?
如果曉真與道明沒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那麼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之一,按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這時應該注意二點,一是婚前財產並不列入分配,二是限勞力所得才必須分配,如果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或是慰撫金,就不必列入分配。所以,曉真和道明離婚後,剩餘財產依法原則上要平分。
但是道明的惡意脫產,使其名下沒有財產,曉真不但分不到兩人共同努力打拼賺來的錢,反而是自己多年來辛苦上班的血汗錢要分出一半來給道明,這樣不合理的狀況在台灣實在屢見不鮮。
為了避免惡意脫產,而影響他方配偶的權益,經過婦女團體的努力,九十一年六月修正時,已經增訂「追加計算」的規定,也就是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而且就其不足額的部分,還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受領的第三人請求返還。
但是根據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三第三項規定,對於第三人的請求權,應該要在知道自己分配的權利受侵害起兩年內,並且從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的五年內,一定要行使,也就是說,離婚後超過五年,就不能再向第三人請求返還了。
例如,太太在離婚四年後才表示「我剛剛知道我前夫脫產給老李,我要向老李請求返還」,原本她應有兩年的時間可以行使,但是因為距她離婚滿五年只剩一年,所以她必須要在一年之內行使,否則五年一滿,就不能再向第三人請求了。
另外有關現存之婚後財產的價值計算,原則上是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若夫妻是因為判決而離婚的話,依第一千零三十條之四第一項但書的規定,是以起訴時為準;另外如果是「追加計算」的情形,外遇其婚後財產的價值是以處分時為準。
在實務上,往往有為了避免對方脫產、確保將來強制執行,而提供擔保金,對他方的財產施以假扣押的情形,但一般情況下,法院裁定的擔保金額大約是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左右,這對長期為婚姻生活犧牲、外遇貢獻而處於經濟上弱勢之家事勞動者而言,實在很不公平。
本來,婦女團體為了解決此一困境,曾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增訂一項「債權人請求係基於家庭生活費、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外遇但此一規定並沒有和民法親屬編同時通過三讀,而是遲至九十二年二月七日才由總統公布。
修法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係基於家庭生活費用、扶養費、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因為這一次民事訴訟法大幅修正,變動的條文將近三百條,而且涉及到第三審採行言詞辯論程序,及律師認許制度等重大變革,司法院訂定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為施行日期,因此這個十分之一擔保金額的規定,現在已可適用。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
離婚想要請求贍養費支付,有何條件?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之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 1. 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2.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3. 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其他法規參考: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一
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得依其財產收入、工商調查協助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 1. 結婚期間在一年以下者。 2. 贍養權利人對於他方或其直系親屬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 3.工商調查協助 贍養權利人因自己輕率而造成困難者。 4.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三
贍養費支付之數額,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 工商調查協助法院應審酌下列各款情形,決定贍養費之數額: 1. 雙方之財產、年齡、身體及健康狀況。 2. 雙方之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 3. 贍養義務人應負扶養義務之人數。 4. 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因素 5. 結婚之久暫及對家庭之貢獻。 6. 其他影響贍養費支付之重大事由。 贍養費義務人應一次支付贍養費,但法院得依贍養義務人之聲請命其領擔保定期給付之。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四
贍養費請求權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 -
徵信社的家暴徵信的服務是什麼?
比起從前,現今對家暴的觀念還是進步很多,這也代表台灣人對於法治社會的觀念越來越進步,不再一直堅持著他人家務事少管或者是家醜不可外揚的刻板想法,更有許多機構和電話專線能幫忙解決此問題,我們徵信社也特別針對此加開家暴徵信的服務,希望能幫助更多家暴受害者走出陰影。我們有專業的蒐證人士,協助您蒐集家暴證據,更有執業多年的律師團替您爭取最大權益,包含後續的離婚事宜或者是子女監護權問題。不管您是被家暴的太太、還是被家暴的先生,又或是受兒女家暴的父母,還是受父母家暴的兒女,只要您有心求助,我們徵信社有高科技的專業蒐證器材,能立刻協助您在最短時間內蒐全家暴證據,讓您能儘早找回應有的生命尊嚴和身家安全。
家庭暴力是嚴重的犯罪作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力對您進行肢體性或情緒的虐待,因人人都有免於暴力免於畏懼和免於受虐的權利,家庭暴力普通廣泛代表發生於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虐待作為,包含另一半(如前夫妻、同居人、男女好友、同性另一伴)親子或者手足、姻親之間的身體語言精神及性虐待、經濟控制及財物破壞。若您有受侵害的事實,非但可以聲請「保護令」來保障您的安全,也可以請相關聯的單位來保障您的權益。
有鑑於家暴事件是隨時都有可能會發生的慘劇,因此現今許多徵信社也提供家暴蒐證的協助,提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個24小時全年無休的服務,一般而言,屏東徵信社的家暴蒐證提供以下協助:https://www.daai007.com.tw/divorcebk/科技器材
1.被虐、騷擾事件之家庭暴力蒐證調查
2.孩子不良行為之家庭暴力調查
3.協助指紋、筆跡、 DNA 之鑑定調查
4.暴力事件之蒐證家庭暴力調查
5.監護權、贍養費、探視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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偕同徵信社抓姦為何反吃官司?
某婦人因懷疑老公外遇,偕同徵信社四名探員赴旅社抓姦,並且在強行撞破房門,錄影蒐證在床上一絲不掛的老公與年輕女子正在辦事。結果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罪名,判決婦人與徵信社員工一個月至一個月十五天不等有期徒刑。雖然一行人等有報警,但是氣極敗壞下擔心警察還要申請搜索票珊珊來遲,房裡兩人恐怕早已完事,難以查獲老公通姦事證,等不及警員到來就先行呼叫徵信員上樓,提早破門而入。https://www.tea12.com.tw/Miaoli.html
許多人在伴侶外遇時,煞費苦心掌握到捉姦在床的畫面,以為能為自己討公道,卻因為對法律的誤解,讓大部分自行抓姦的人提告失敗。行蹤、抓姦、衝現場是徵信社抓姦的基本三個流程,當委託人懷疑另一伴外遇,徵信社成立案件,開始行蹤調查、追查,等到收集到一定的證據,開始抓姦行動。大部分民眾自行抓姦,最常面對的問題是明明對捉姦在床,但卻無法成為呈堂證供,原因在以為捉姦在床只要有衣衫不整的畫面就算是證據,卻不知道法庭上定義通姦罪必須有性器官接合的證據,才能指控通姦者。
苗栗市徵信社就算當下沒抓姦在床,但是現場凌亂不堪的衣物,以及被抓姦現場兩人若是衣衫不整都可以成為可能有通姦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有用過的衛生紙或者被單上的體液也都是有利的證據,過去也許多案例是沒有當場抓姦到兩人正在辦事情,但是辦完事情後破門而入所蒐證的場景以及物證也都可以成為被法官採信的有力證據。
鴻海徵信社 專業、效率、信任
若您需要我們的協助與諮詢,歡迎隨時撥打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2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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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徵信社的工商調查,可以調查國外的嗎?
工商社會是資訊社會,需要透過專業徵信人員蒐集資訊,同時刑事訴訟法中有自訴條例,如果沒有徵信人員協助受害人蒐集犯罪證據,自訴條款將形同虛設。同時律師無法透過檢調單位查案時,也必須依賴徵信社業者的協助。當您權益受損,由於證據不足、舉證不易的情況下,司法途徑無法為您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的時候,在歐、美等先進國家私家偵探徵信社可以接受委任進行工商調查、調查蒐證,協助受害人收集訴訟所需的證據。
為了因應工商社會結構的台灣市場需求,通常台灣徵信社的工商調查都是由執業律師擔任顧問及兼具財經背景經驗人仕組成專業的工商徵信部門,針對各項工商調查需求予以服務。工商調查在經濟生活與工商社會中,扮演著市場交易安全的監控與信用驗證的重要角色。大愛徵信社從事工商徵信服務,徵信作業經驗豐富,累積信用資料庫近百萬筆,可提供國內外各式工商調查報告,徵信範圍涵蓋全球近150餘國家。
徵信市場並無所謂公訂價格,完全視乎委託的事項大小和困難度,因此各家徵信社訂定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民眾可以貨比三家,因此大愛徵信社表示離婚協助,國內企業工商調查包含以下:公司基本資料、財務概況及分析、企業信用異常通報、主要董監事及持股比率、主要經營者、往來銀行及票據拒往記錄。國外企業信用調查包含涵括: 亞洲(大陸),歐洲(東西歐),美洲(北中南美),非洲主要國家、國際專業徵信聯盟會員、符合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所指定項目。https://taiwan.molybdenum.com.tw/service/協議離婚服務
大愛徵信社為客戶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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