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方介入侵害配偶權利的民事救濟有哪些?
第三方的干預是對配偶權利的嚴重侵犯。對於這種侵害配偶權行為,受害方可以採取兩種補救措施:停止侵權的權利和要求損害賠償的侵害配偶權。第一停止侵犯索賠權。第三方介入侵害配偶權利的,受害配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請求法院或者有關單位消除侵權行為,或者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79條的規定,請求法院責令撤銷侵權行為。侵權人停止侵權,恢復聲譽,消除侵權。對影響表示歉意。
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三方侵害配偶權利,可能造成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主要是精神損害的一種)。中國學者普遍認為精神損害是相對於物質損害而言的,包括精神上的痛苦和精神利益的喪失。精神痛苦主要是指權利人因人格權受到侵犯而遭受的身心痛苦,導致其精神活動障礙或使人感到憤怒、絕望、恐懼、焦慮、焦慮等的損失。精神利益是對權利人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的損害。
第三方侵害配偶權利,導致配偶之間違反童貞義務
他的主觀過錯是一種刻意的心理狀態,他客觀地實施了與配偶發生婚外性關係的行為,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會對另一方造成傷害而仍然這樣做。違法行為的限度是對方有配偶,否則只是非婚姻關係,不存在侵害配偶權利的問題。同時,“第三方”的行為,除強姦外,無論主動與否,均構成侵權。換言之,“第三者”應當對無辜的配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
1. 傳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成立
2. 牽手侵害配偶權成立